百川畅银: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13  百川畅银(300614)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3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8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2名,通讯出席董事5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推举陈功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控股孙公司苏州百畅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百畅”)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最高额度人民币1000万元整的银行授信期限已到期,现需要重新授信,重新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为1年。公司为苏州百畅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最高债权额度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责任,其余持股40%的股东深圳市万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万创”)未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同时,其余持股40%的股东深圳万创承诺为本次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担保金额40%的反担保,担保期限与公司为控股孙公司苏州百畅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致。

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被担保方苏州百畅可能存在债务违约而导致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苏州百畅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