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畅银:关于变更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该事项于2023年9月12日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安永华明出具的《关于变更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项目合伙人的函》,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原指派范文红、李华楠作为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项目合伙人范文红项目分工调整,为按时完成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更好地配合公司2023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经安永华明安排,指派李继新接替范文红作为项目合伙人,继续完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的财务报告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为李继新、李华楠。
二、本次变更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基本情况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继新,于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于2023年开始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生产和供应业等。
2. 诚信记录
李继新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或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李继新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项目合伙人的函》;
2.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
特此公告。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