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畅银: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作为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畅银”、“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于2024年1月9日对百川畅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部门人员进行了培训,具体情况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培训对象:百川畅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部门人员
主讲人:中原证券持续督导小组
培训主要内容:股份交易行为规范、现金分红、内幕信息和内幕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实施本次培训前,中原证券编制了培训讲义,并要求百川畅银参与培训的相关人员提前了解培训内容。现场培训中,中原证券持续督导小组讲解了股份交易行为规范(包括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一般规定、董监高股份交易行为规范、创业板减持细则—减持新规以及增持股份行为规范等)、现金分红、内幕信息及内幕交易(包括内幕交易概述、内幕交易的认定、内幕交易法律责任和案例分析及警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相关内容。本次培训通过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中原证券向百川畅银提供了讲义课件及相关学习资料,提请公司转发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以供自学。
二、培训内容简介
本次培训通过案例与法规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就公司股份交易行为规范、现金分红、内幕信息和内幕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培训。
三、培训效果
本次培训期间,百川畅银参训人员积极配合培训工作,认真学习培训课件,保证了本次培训顺利完成。通过本次培训,参训人员更加全面、细致的掌握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及监管部门有关的政策法规,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与责任有了更深刻的了解,达到了预期的培训效果。(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 政 方 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