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畅银: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涛)

查股网  2024-04-26  百川畅银(300614)公司公告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胡涛)

2023年8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作为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促进公司健全内控制度及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胡涛,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博士毕业于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生态经济学专业。中国碳中和50人论坛成员,联合国责任管理教育原则(PRME)中国学术委员会成员,生态环境部政策研究中心顾问。曾担任环保部 WTO 贸易与环境专家组组长,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核心专家组成员。1998年7月至今兼任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客座教授;2018年6月至今兼任天津大学绿色发展研究院研究员。2022年11月至今兼任北京大学国家发展学院能源安全与国家发展中心研究员;2023年5月至今兼任常州大学客座教授。1991年12月至1992年7月任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助理研究员;1995年3月至2001年11月任国家环保总局政策研究中心高级工程师;2001年11月至 2012年8月任环境保护部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2008年3月至2009年3月任联合国-中国气候变化框架合作项目(CCPF)高级协调员;2012年9月至2013年12月任世界资源研究所(美国)高级研究员;2014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世界自然基金会(美国)中国项目

总监;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任美国湖石可持续发展研究所所长;2021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湖石海洋科技研究院院长;2023年8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2023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充分的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任职期间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召开董事会次数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召开股东大会次数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6660022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和需要列席的股东大会,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3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2023年本人任职期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积极认真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本人2023年任职期间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2023年任职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内审工作报告、内审工作计划、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聘任会计师等事项进行审核。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的汇报,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勤勉尽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其中包括: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会议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中小股东关注的关于公司业务发展、未来战略规划等方面的问题,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3、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定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并与会计师交流,督促公司按照规范要求推进财务、审计工作。

4、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还通过电话、微信等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提出建议。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对本人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能够吸收采纳和及时落实,为本人履职提供了支持和保障。公司证券部积极传达监管动态和相关监管要求,对本人提出的相关疑问积极予以回应。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做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会议日期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2023年8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8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签署高效异质结电池项目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变更部分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拟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及沟通,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秉承审慎、勤勉、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和协作,深入掌握公司经营状况,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胡 涛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