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畅银: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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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6月11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11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2名,通讯出席董事5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陈功海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百畅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自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6月11日,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即17.34元/股)的情形,触发“百畅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后(即自 2024年6月12日起),若再次触发“百畅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百畅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不向下修正“百畅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