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畅银: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查股网  2024-09-24  百川畅银(300614)公司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百川畅银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政联系电话:010-57058322
保荐代表人姓名:方羊联系电话:010-5705832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 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6次,通过接受银行出具的对账单等方式每月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变动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次,均及时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次,均及时审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次,均及时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河南百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环科”)于2024年5月30日分别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百川畅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百川”)及其一致行动人郑州知了创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了创业”)借款460万元、40万元,共计500万元,百川环科无需提供担保,也无需支付利息;并分别已将460万元借款于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2日期间全部归还至上海百川,40万元借款于2024年7月10日一次性归还至知了创业。 2024年5月17日,公司分别与上海百川、共青城圣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金光紫金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收购百
川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环服”)66.80%的股权。截至2024年5月30日,上述收购事项尚未完成股权工商变更,因此借款时百川环服及其控股子公司百川环科尚未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截至2024年6月11日(百川环服完成工商变更之日),百川环服及其控股子公司百川环科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但此时上海百川与知了创业对百川环科的借款仍处于持续状态,因此上述行为于纳入公司合并报表时构成关联方资金往来的事实。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0次
(2)培训日期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公司控股子公司百川未来新能源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及百川未来光伏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子公司”)自成立以来致力于太阳能资源高效利用技术的研发和生产,截止2024年6月30日,在建有高效异质结电池项目在建工程金额为8,135.65万元,项目预付账款7,801.95万元。 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披露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上海子公司管理人员周丹桂及其配偶马玉军涉嫌职务侵占,公司已向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报案并立案。 2024年4月26日,公司公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截止财务报表日,上述职务侵占事项尚处于立案侦查阶段,司保荐机构积极关注案件进展,提醒公司完善公司内控制度体系的建设,提高公司综合管理能力,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加强对各子公司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内控机制安全有效运行,为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公司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同时,积极与公司沟通案件进展,沟通资产价值与投运情况,关注该子公司后续运营安排,关注该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的持续影响,关注光伏行业整体经营情
法机关对上述事项的最终判决结果是否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由于该职务侵占事项当事人原为上海子公司资产采购、生产运营主要负责人,因而该事项关系项目总体投资价值,并影响高效异质结电池中试线研发项目的建设进度。 另外,目前光伏行业竞争激烈,本中试研发线项目带来的预期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可能。综上,上述情形可能会给公司资产造成一定程度的减值风险,进而对公司财务状况可能造成不利影响。况。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不适用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适用
时所作承诺
3. 股权激励所作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保荐代表人变更事项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中原证券及其保荐的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4月30日,中原证券因富耐克项目保荐过程中,未对富耐克长期预付款进行全面核查验证,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中原证券通过发布业务提醒、案例警示,深入学习相关法规、加强对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其投行执业能力,中原证券已就前述监管措施进行了相应整改。 2、2024年5月27日,我司保荐的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零点有数”)因2023年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97号)。零点有数高度重视《监管函》中指出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和落实,增强财务业务能力,提升规范运作意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强化信息披露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切实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 政 方 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