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畅银:关于不向下修正百畅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14 证券简称:百川畅银 公告编号:2024-076债券代码:123175 债券简称:百畅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截至2024年9月25日,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25日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的情形,触发“百畅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 2024年9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百畅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且在未来3个月内(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2月25日),如再次触发“百畅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4年12月26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百畅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百畅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6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02月2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4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42,000.00万元。发行方式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
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42,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4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03月1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百畅转债”,债券代码“123175”。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3年08月28日至2029 年02月21日止(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或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百畅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8.32元/股。
2、公司于2023年04月21日召开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2023年05月31日披露了《202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202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情况,“百畅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8.32元/股调整为28.3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已于2023年06月0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05月3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
3、2023年09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百畅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百畅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将“百畅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24.0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09月19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09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下修正百畅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4、2024年1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百畅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百畅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将“百畅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20.4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
格自2024年01月23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01月2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下修正百畅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百畅转债”转股价格为20.40元/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 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百畅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自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25日,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即17.34元/股)的情形,触发“百畅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且在未来3个月内(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2月25日),如再次触发“百畅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4年12月26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百畅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百畅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