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畅银: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举行。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以现场通知的形式送达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2名,通讯出席董事3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推举陈功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陈功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统称“各专门委员会”)。本次董事会同意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为陈功海先生、韩旭先生、高凤勇先生,其中陈功海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朱友干先生、谢瀚鹏先生、高凤勇先生,其中朱友干先生为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为谢瀚鹏先生、朱友干先生、陈功海先生,其中谢瀚鹏先生为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朱友干先生、谢瀚鹏先生、韩旭先生,其中朱友干先生为主任委员。
上述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陈功海先生为总经理、聘任韩旭先生为董事会秘书。韩旭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韩旭先生、赵恒玉先生、辛静女士为副总经理。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韩旭先生为财务总监。
上述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该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聘任陈功海先生为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聘任韩旭先生为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聘任赵恒玉先生为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聘任辛静女士为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聘任韩旭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聘任韩旭先生为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辛静女士继续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证券事务代表辛静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