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天科技: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章春)

http://ddx.gubit.cn  2023-04-25  欣天科技(300615)公司公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在2022年度谨慎、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和议案,并对相关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2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公司在2022年召集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在董事会上认真阅读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孙章春81700

2022年度,公司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应列席次数亲自列席次数委托列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列席
孙章春220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的立场,2022年,本人对下列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2022年1月21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独立意见,具体为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二)2022年4月24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包括: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银行综合授信暨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三)2022年6月7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其中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四)2022年8月19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包括: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五)2022年9月30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包括:关于为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并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六)2022年11月24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包括: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关于对控股孙公司少数股权转让放弃优先购买权、减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2年度任职期间,第四届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3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上述会议,并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审议相关议题及事项,未出现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会议的情况,勤勉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工作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通过电话、现场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定期进行沟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等进行了解和检查,同时关注行业形势以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深入探讨公司经营发展中的机遇与挑战,切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所做的工作

(一)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事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如有疑问主动向公司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三)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2022 年度,本人高度关注宏观政策及行业形势的最新变化,不断加强自身学习,积极参加各类培训, 重点加强对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公司治理、保护股东权益等方面的理解和认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推进公司规范运作治理水平及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22年度,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2年度,不存在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2年度,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理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独立董事:孙章春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