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品宅配: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4-29  尚品宅配(30061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616 证券简称:尚品宅配 公告编号:2024-051号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连柱召集,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27日以专人送达、微信、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经董事会全体成员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 其中付建平、肖冰、何超、彭说龙、胡鹏翔、曾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李连柱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何裕炳和财务总监张启枝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1.1 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的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的公司,因下列情形回购本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回购股份)的,适用本指引: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3.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4.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前款第四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其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2.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

3.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百分之五十;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鉴于公司目前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2024年4月26日收盘价为13.20元/股,低于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每股净资产17.31元/股, 截至2024年3月31日每股净资产为根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数据计算),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拟择机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全部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予以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出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经本所同意。

5.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因本指引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回购股份并为减少注册资本的,不适用前款关于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的要求。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前述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 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实施期间内,综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

营状况确定。本次回购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完成之日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 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 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在本次回购价格上限20元/股(含)的条件下,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为250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11%;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为125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6%。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的全部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予以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出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实施期间内已使用回购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实施期间内已使用回购金额达到下限,公司总经理可以决定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3)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

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实施期间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回购股份,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 关于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2)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3)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方案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号)。

三、备查文件

1.《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