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锐钴业: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3-11-16  寒锐钴业(300618)公司公告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

的提示性公告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梁杰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梁杰先生。截至本公告日,梁杰先生持有公司49,338,9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0%。

2、提议时间:2023年11月15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自身情况,梁杰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予以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行股份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梁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梁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本人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承诺

提议人梁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承诺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六、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述提议及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