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锐钴业:关于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08  寒锐钴业(300618)公司公告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2月8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3-104)。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08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12月9日至2024年1月22日,每个工作日9:00-11:30、13:30-16: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527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系人:陶凯、沈卫宏电话:025-51181105电子邮箱:hrgy@hrcobalt.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3)函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