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锐钴业: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等的公告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等的公告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公司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总经理:张爱青先生
副总经理:陶凯先生、韩厚坤先生、杜广荣先生
财务总监:韩厚坤先生
董事会秘书:陶凯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秘书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陶凯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秘书陶凯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5-51181105传真:025-51181105电子邮箱:hrgy@hrcobalt.com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527号
二、聘任公司顾问、总工程师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梁建坤先生为公司顾问,在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等重大决策方面提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助力公司经营和发展,任期三年,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尹飞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三年,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沈卫宏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沈卫宏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沈卫宏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5-51181105
传真:025-51181105
电子邮箱:hrgy@hrcobalt.com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527号
四、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吴太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但仍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太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08%,吴太华先生将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吴太华先生在任职期间忠实、
勤勉地履行了各项职责,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