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锐钴业: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18 证券简称:寒锐钴业 公告编号:2024-043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并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全资子公司赣州寒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寒锐”)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申请不超过27,000万元固定资产借款,由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7,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融资涉及的授信及担保额度均包含在已审议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的议案》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
本次担保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情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赣州寒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赣州寒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注册时间:2017年11月9日
3、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4、注册地点: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稀金四路9号
5、法定代表人:刘政
6、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主营业务:锂离子电池及电动车储能及管理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锂电池产品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锂电池正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纸的研发、生产、销售;废旧电池回收、再生利用与销售;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锂矿产品、钴矿产品、铝箔、铜箔销售;钴粉加工、销售;粉末冶金,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建材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服务(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 目 | 2023-12-31 |
资产总额 | 2,145,965,553.16 |
负债总额 | 1,364,409,228.96 |
净资产 | 781,556,324.20 |
项 目 | 2023年度 |
营业收入 | 1,413,825,247.91 |
利润总额 | 52,837,572.10 |
净利润 | 30,569,176.20 |
注:以上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决定为全资子公司赣州寒锐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申请不超过27,000万元固定资产借款,由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7,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为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且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赣州寒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未提供反担保。
五、被担保方担保额度情况
序号 | 被担保方 | 审议过程 | 审议时间 | 审议的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前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后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 | 可用担保额度 |
2 | 赣州寒锐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4月21日/2023年5月12日 | 万元 | 39,980万元 | 66,980万元 | 13,020万元 |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和逾期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
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96.05%;累计提供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151,980.00 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9.20%。前述担保,均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特此公告。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