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河: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银河”“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金银河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4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了13,923,737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42,719,699.92元,扣除发行费用10,246,725.54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479,811.2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32,472,974.38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3,923,737.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618,549,237.38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2月8日全部到账,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3]22013060147号)。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70,000万元,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3,247.30元,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和资金实际到位情况,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的实际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投资总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1 | 新能源先进制造装备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 72,590.92 | 25,000.00 | 0.00 |
2 | 多系列有机硅高端制造装备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 32,396.19 | 11,000.00 | 0.00 |
3 | 面向新能源产业的高性能有机硅材料智能化工厂扩建项目 | 36,533.58 | 12,000.00 | 0.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0 | 15,247.30 | 15,247.30 |
合计 | 171,520.69 | 63,247.30 | 15,247.30 |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建设的阶段性使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出现部分暂时闲置。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项目进度以及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保证符合下列条件:
1、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4、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5、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需不断加大投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亦不断增加。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情况下进行。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759万元(按目前一年期银行贷款市场利率3.45%计算公司拟置换存量贷款对应节省利息测算,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决议
2024年3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情况下进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公司监事会决议
2024年3月15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也未超过12个月,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出具明确同意意见。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中信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侯理想 曹文伟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