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河: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08-29  金银河(300619)公司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银河”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金银河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金德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要产品碳酸锂的价格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明显,为有效地防范生产产品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生产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生产产品价格的相对稳定,降低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二、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为有效地防范生产产品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生产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交易品种:碳酸锂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

2、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权、期货、远期等衍生品合约;

3、交易场所:LME、CME、SGX等境外合规交易所和相关经纪行、做市商、银行等;及上海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等境内合规公开交易场所。

4、交易金额: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任一交易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

5、资金来源:前述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6、期限及授权: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4年8月27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3次会议,并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最高保证金和权利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品种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所生产的碳酸锂等产品相关的期货品种。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4年8月27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远期合约及其他衍生产品行情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

应风险。

4、操作风险:由于交易员主观臆断或不完善的操作造成错单,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2、合理设置公司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在董事会批准的权限内办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

3、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将与自身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仅限于与自身经营业务所生产的产品相关性高的商品期货品种。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套期保值工具有效规避和防范生产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且公司已制定《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金银河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规避和降低公司生产产品价格波动风险,保证产品价格相对稳定,降低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已经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在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中,持续关注套期保值业务相关风险,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制度》执行相关审批流程及业务操作,避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曹文伟侯理想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