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库科技: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08  光库科技(300620)公司公告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

的公告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鉴于公司拟申请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进行了自查,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另经公司自查,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出具其他监管关注文件的情况如下:

(一)关注函

2021年1月1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于对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23号),内容是对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三方合作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事项表示关注,要求公司核实并说明有关问题。公司收到上述关注函后,就关注函所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复,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二)问询函

2020年4月23日,公司就此前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于对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43号)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

2022年4月14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于对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72号),公司对该问询函中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与分析,并于2022年4月21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提交了说明材料,同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公告。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