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库科技:关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16  光库科技(30062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620 证券简称:光库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4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9),定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2024年4月15日,公司董事会接到股东XL Laser (HK) Limited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公司董事会审查,截至本公告日,XL Laser (HK) Limited持有公司股票11,597,88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64%,符合向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以上临时提案外,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3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及股权登记日等事项保持不变,现将202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4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

7、 出席对象:

(1)截止至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创新三路399号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0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黄翊东女士、黄燕飞女士、杨振新先生均已经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

年度述职报告》,届时独立董事将在会议上做2023年度述职报告。提案1.00、提案3.00至提案8.00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

2.00~提案6.00及提案8.00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8.00、提案

9.00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以上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本次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4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创新三路

399号)。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传真时间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来信请寄: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创新三路399号光库科技证券事务部,邮编:51908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联系方式

电话:0756-3898809 传真:0756-3898080

联系人:梁锡焕 邮箱:christina@fiber-resources.com

5、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关于提请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6日

附件一: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股票账号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是否委托代理人参会
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传真号码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4月22日下午17:00前送达,可通过快递、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致: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兹委托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0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 股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620;投票简称:光库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