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库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日常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对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库科技”、“公司”)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李威、黄子真
(三)协办人:胡彦威
(四)培训时间:2024年4月9日
(五)培训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创新三路399号光库科技7楼会议室
(六)培训人员:李威
(七)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八)培训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规则要求,对上市公司股份减持、短线交易和内幕交易等内容进行培训。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公司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中信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股份减持、短线交易以及内幕交易相关规定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及对资本市场的理解,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日常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威 | 黄子真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