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库科技: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4-26  光库科技(30062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620 证券简称:光库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4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4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创新三路399号7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瑾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111,910,2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80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11,031,0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的44.44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879,1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51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879,1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5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879,1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519%。

3、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893,5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1%;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4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04%;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9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893,5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1%;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4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04%;反对16,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9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893,5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1%;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4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04%;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9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904,9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3%;反对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3,8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71%;反对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0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196,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22%;反对713,7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3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3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8086%;反对713,7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19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869,6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7%;反对40,5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8,5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3847%;反对40,5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1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893,5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1%;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4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04%;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9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893,5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1%;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4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04%;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9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892,2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9%;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9%;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1,1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526%;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996%;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79%。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唐永生律师、郑珠玲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见证结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