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库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4年11月22日以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君舟先生主持,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投票表决,逐项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权益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有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取消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7.20万股,本次激励计划权益数量由491.50万股调整为484.3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由145人调整为136人。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权益数量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实际获授限制性股票的136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第三十五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1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1.2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1.3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1.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1.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1.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不存在《试行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2.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
2.2任职期间,由于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漏上市公司经营和技术秘密、实施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声誉和对上市公司形象有重大负面影响等违法违纪行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内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本激励计划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以2024年11月25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36名激励对象授予484.3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