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库科技:2025年度股东会的决议公告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04 月13 日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04 月13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04 月13 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室。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创新三路399 号7 楼会议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瑾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90 人,代表股份114,845,78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6.08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 人,代表股份109,846,2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4.08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80 人,代表股份4,999,5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006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87 人,代表股份17,425,966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6.99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7 人,代表股份12,426,407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986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80 人,代表股份4,999,5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0064%。
3、公司全体董事、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14,780,0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8%;反 对5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2%;弃权10,4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同意17,360,2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30%;反对5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73%;弃权1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7%。
2.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114,779,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6%;反 对5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2%;弃权10,6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
同意17,360,0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18%;反对5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73%;弃权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8%。
3.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114,775,3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7%;反 对5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2%;弃权11,6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
同意17,355,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60%;反对5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74%;弃权1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6%。
4.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113,632,2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33%;反 对1,187,9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44%;弃权2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223%。
同意16,212,4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360%;反对1,187,9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171%;弃权2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9%。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议案》
同意114,750,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8%;反 对8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5%;弃权11,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
同意17,330,4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20%;反对8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43%;弃权1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7%。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114,778,9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8%;反 对5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弃权10,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
同意17,359,1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67%;反对5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14%;弃权1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114,768,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0%;反 对6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7%;弃权11,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
同意17,349,0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87%;反对6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36%;弃权1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7%。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114,748,4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3%;反 对8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8%;弃权12,5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同意17,328,6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16%;反对8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66%;弃权1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7%。
9.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14,757,5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2%;反 对7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9%;弃权12,5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同意17,337,7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39%;反对7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44%;弃权1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7%。
10.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 拟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同意114,779,0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9%;反 对5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弃权10,7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同意17,359,2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72%;反对5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14%;弃权1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4%。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55,851,5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19%;反对 502,1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09%;弃权9,7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同意16,914,1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627%;反对502,1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816%;弃权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7%。
关联股东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唐永生律师、欧阳婧娴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 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见证结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 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 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 东会的法律意见。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