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业股份: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业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对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已达到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相关披露标准。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及相关公告。
自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7月1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8,299.2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0%。累计诉讼、仲裁案件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通过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加强应收账款回收等工作,确保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积极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达成;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业务相关方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七月十三日
附表: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不含已履行披露义务的诉讼、仲裁事项)
编号 | 案件编号 | 原告 | 被告 | 受理法院 | 所涉事项 | 案由 | 案件进展/ 判决结果 | 收到时间 | 金额 (万元) |
1 | (2024)苏0113民初3161号 | 南京江桥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 被告一:建泰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二: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 南京N0:2021G82地块主体建安工程项目 | 买卖合同纠纷 | 建泰已与原告江桥公司达成调解合意,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后由法院出具调解书。 | 2024/4/22 | 1,698.40 |
涉案标的金额小计 | 1,698.40 |
注:其他小额诉讼案件共104件,合计6,600.87 万元,均为单笔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