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眼镜: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22 证券简称:博士眼镜 公告编号:2023-039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
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5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426,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454%。实际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6,6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454%。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2023年7月14日(星期五)。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为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25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的上市流通手续,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4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公示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1年5月7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1年5月11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发布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自查,在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4、2021年6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1年6月28日,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27名激励对象授予157.0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同日,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为2021年6月28日,向341名激励对象授予396.10万份股票期权,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22年1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部分的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2年1月29日至2022年2月7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公示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2年2月11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8、2022年2月25日,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15.0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
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3月1日。同日,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为2022年2月25日,向54名激励对象授予48.00万份股票期权,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9、2022年7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对该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4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4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仅达到部分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对上述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综上,公司对上述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1,2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鉴于2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对上述2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283,000份进行注销;86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行权条件的93,6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综上,公司对上述11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76,600份进行注销。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10、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鉴于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对上述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76,000份进行注销;2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行权条件的21,6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综上,公司对上述2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97,600份进行注销。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11、2023年6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2023年7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等相关内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6月11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1年6月30日,截至2023年7月3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已经届满。
(二)满足解锁条件情况的说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约定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序号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约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
1 |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况,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
2 |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况,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
3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2%;(2)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6%。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指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3]0014499号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962,236,989.55元,净利润73,748,985.99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656,311,848.94元,净利润60,889,166.85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为46.61%,净利润增长率为21.12%,2022年度业绩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
4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数量×个人解除限售比例(Y)。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 18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A,满足全额解除限售条件;3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B,满足80%解除限售条件;4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C,满足60%解除限售条件;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离职,该激励对象本期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 |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2021年5月25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进行如下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由
9.08元/股调整为8.73元/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由18.16元/份调整为17.81元/份。
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2022年6月14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8.73元/股调整为8.23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7.81元/份调整为
17.31元/份。
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2023年6月2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8.23元/股调整为7.93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7.31元/份调整为
17.01元/份。
上述调整价格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12日、2022年7月2日、2023年6月14日、2023年7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除上述调整事项外,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7月14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25人
3、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426,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454%。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股) | 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刘开跃 | 董事、副总经理 | 200,000 | 60,000 | 30.00% |
杨秋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200,000 | 60,000 | 30.00% |
刘之明 | 董事、副总经理 | 150,000 | 45,000 | 30.00% |
张晓明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150,000 | 45,000 | 30.00% |
何庆柏 | 副总经理 | 150,000 | 45,000 | 30.00% |
郑庆秋 | 副总经理 | 150,000 | 45,000 | 30.00%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19人) | 490,000 | 126,600 | 25.84% | |
离职人员(1人) | 40,000 | 0 | 0.00% | |
合计 | 1,530,000 | 426,600 | 27.88% |
注:1、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含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所获限制性股票的买卖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中的有关规定;
2、上表中如有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限售条件股份 | 58,844,968.00 | 33.85 | -126,600 | 58,718,368 | 33.78 |
其中:高管锁定股 | 57,851,968.00 | 33.28 | 300,000 | 58,151,968 | 33.45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993,000.00 | 0.57 | -426,600 | 566,400 | 0.33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4,988,643.00 | 66.15 | 126,600 | 115,115,243 | 66.22 |
三、总股本 | 173,833,611.00 | 100.00 | 0 | 173,833,611 | 100.00 |
注:1、本公告中“公司总股本”指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份数量为173,833,611股,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尚在自主行权过程中,公司总股本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会随之变动。最终变动结果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变动情况表为准;
2、上表中如有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特此公告。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