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眼镜:监事会决议公告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上午11: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晓民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杨秋女士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