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眼镜: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等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ALEXANDER LIU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