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眼镜: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622 证券简称:博士眼镜 公告编号:2024-013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4年2月26日下午14:30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2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2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2201-02单元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会议表决的议案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1.01 | 选举ALEXANDER LIU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2 | 选举LOUISA FAN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3 | 选举刘之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4 | 选举何庆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5 | 选举郑庆秋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6 | 选举夏伟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2.01 | 选举兰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2 | 选举王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3 | 选举廖素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3.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 | 应选人数(2) |
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人 | |
3.01 | 选举杨晓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3.02 | 选举闫寒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4.00 |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 √ |
6.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7.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8.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9.00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二)披露情况
1、议案1、2、4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5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6-9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23年12月22日、2024年2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等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1、2、3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其中应分别选举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议案4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4、上述议案6、7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口头登记。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等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于2024年2月23日18:00前送达公司。
2、登记时间:2024年2月2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2201-02单元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秋、方敏睿
联系电话:0755-82095801
联系传真:0755-82095526
电子邮箱:zqswb@doctorglasses.com.cn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2201-02单元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00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1、《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二月二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二、授权委托书附件三、股东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622”,投票简称为“博士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2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股份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1.01 | 选举ALEXANDER LIU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2 | 选举LOUISA FAN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3 | 选举刘之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4 | 选举何庆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5 | 选举郑庆秋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6 | 选举夏伟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2.01 | 选举兰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2 | 选举王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3 | 选举廖素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3.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3.01 | 选举杨晓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3.02 | 选举闫寒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4.00 |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 √ |
6.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7.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8.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9.00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注:1、委托人根据受托人指示,对累积投票提案,在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时,
采用累积投票制,即每一股东的投票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将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票选举数位候选人。
2、委托人根据受托人指示,对非累积投票提案,在“同意”、“反对”、“弃权”栏目中
用“√”选择一项,三者只能选择其一,多选或者未选择的,视为弃权。
3、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视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5、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三: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法人股东名称: | |
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 |
股东账号: | |
持股数量(股): | |
是否委托出席: | □是 □否 |
代理人姓名: | |
代理人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
邮政编码: | |
备注: |
注:1、请用正楷字填写;
2、股东登记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