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眼镜: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前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原委派邱俊洲先生和覃业贵先生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文涛为质量控制复核人。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覃业贵先生已离职、原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文涛退伙,现委派廖惠平女士接替覃业贵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建华先生接替陈文涛先生作为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邱俊洲先生和廖惠平女士,质量控制复核人为王建华先生。
二、本次变更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的信息
(一)变更注册会计师的信息
廖惠平女士,2023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审计工作,2023年8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廖惠平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信息
王建华先生,2005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3年9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2家次。
王建华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
2、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