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眼镜: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22 证券简称:博士眼镜 公告编号:2024-019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4,4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注】的0.0255%。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份由174,323,760股减少至174,279,360股。
2、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注:本公告中“公司总股本”指截至2024年3月8日公司总股份数量,为174,323,760股。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目前处于行权期,公司总股本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会随之变动。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4,4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93元/股。截至2024年3月18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4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公示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1年5月7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1年5月11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发布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自查,在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4、2021年6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
量、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1年6月28日,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27名激励对象授予157.0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同日,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为2021年6月28日,向341名激励对象授予396.10万份股票期权,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22年1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部分的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2年1月29日至2022年2月7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公示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2年2月12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8、2022年2月25日,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15.0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3月1日。同日,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为2022年2月25日,向54名激励对象授予48.00万份股票期权,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9、2022年7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鉴于2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对上述2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283,000份进行注销;86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行权条件的93,6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综上,公司对上述11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76,600份进行注销。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10、2022年8月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1,200股。
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对该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4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4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仅达到部分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对上述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综上,公司对上述5名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1,2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11、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鉴于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对上述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76,000份进行注销;2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行权条件的21,6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综上,公司对上述2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97,600份进行注销。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12、2023年6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13、2023年7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于2023年6月27日届满,公司对9,260份逾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鉴于2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对上述2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136,800份进行注销;82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结果未达到行权条件的103,26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综上,公司对上述合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49,320份进行注销。公司于2023年7月7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14、2023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4,400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对上述1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数量×个人解除限售比例(Y)。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有7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仅达到部分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回购注销上述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400股限制性股票。
综上,本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总计44,400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根据本计划需对回购价格、回购数量进行调整的,按照以下方法做相应调整。
1、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并于2022年6月14日实施完毕,即以总股本172,418,571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3年6月2日实施完毕,即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限制性回购价格为P=P0-V=8.73-0.50-0.30=7.93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93元/股,回购数量为44,400股,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352,092元,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2023年9月19日,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第177条的规定通知债权人,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请求。
2024年2月2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资[2024]0011000028号),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减少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4,202,849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74,202,849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3月18日办理完成。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限售条件股份 | 59,386,786 | 34.07 | -44,400 | 59,342,386 | 34.05 |
其中:高管锁定股 | 58,820,386 | 33.74 | - | 58,820,386 | 33.75 |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566,400 | 0.32 | -44,400 | 522,000 | 0.30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4,936,974 | 65.93 | - | 114,936,974 | 65.95 | |
三、总股本 | 174,323,760 | 100.00 | -44,400 | 174,279,360 | 100.00 |
注: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目前处于行权期,公司总股本数量因股票期权行权而发生变化;
2、上表中若出现分项数合计与总数出现差异,均因为四舍五入存在尾差造成。
五、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备查文件
1、《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4、《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资[2024]0011000028号)。
特此公告。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