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眼镜: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22 证券简称:博士眼镜 公告编号:2024-057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期权行权人数为262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923,880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301%,行权价格为16.41元/份(调整后);
2、期权简称:博士JLC1;
3、期权代码:036465;
4、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期限自自主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之日始至2025年6月27日当日止,根据可交易日及行权手续办理情况,本次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7月17日至2025年6月27日止;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工作。本次行权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4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公示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1年5月7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1年5月11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发布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自查,在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相关
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4、2021年6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1年6月28日,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27名激励对象授予157.0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同日,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为2021年6月28日,向341名激励对象授予396.10万份股票期权,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22年1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部分的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2年1月29日至2022年2月7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公示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2年2月12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8、2022年2月25日,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15.0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3月1日。同日,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为2022年2月25日,向54名激励对象授予48.00万份股票期权,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9、2022年7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鉴于2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对上述2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283,000份进行注销;86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行权条件的93,6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综上,公司对上述11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76,600份进行注销。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10、2022年8月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1,200股。
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对该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4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4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仅达到部分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对上述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综上,公司对上述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1,2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11、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鉴于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对上述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76,000份进行注销;2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行权条件的21,6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综上,公司对上述2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97,600份进行注销。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12、2023年6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13、2023年7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
期已于2023年6月27日届满,公司对9,260份逾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鉴于2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对上述2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136,800份进行注销;82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行权条件的103,26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综上,公司对上述合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49,320份进行注销。公司于2023年7月7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14、2023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4,400股。
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对该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7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仅达到部分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对上述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4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综上,公司对上述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4,4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15、2024年4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于2024年2月23日届满,公司对42,300份逾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鉴于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对上述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32,000份进行
注销;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10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行权条件或达到部分行权条件,公司对上述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8,600份进行注销。综上,公司对上述合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82,900份进行注销。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16、2024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3,500股。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回购注销手续尚在办理中。
17、2024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于2024年6月27日届满,公司对477,580份逾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鉴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2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对上述2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68,400份进行注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40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行权条件或达到部分行权条件,公司对上述4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2,720份进行注销。综上,公司对上述合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88,700份进行注销。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条件成就说明
(一)第三个等待期已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等相关内容,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完成之日起计算,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30%。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1年6月11日,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1年6月28日,截至2024年7月5日,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等待期已经届满。
(二)满足行权条件情况的说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约定的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序号 | 股票期权约定的行权条件 | 是否达到行权条件的说明 |
1 |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况,满足行权条件。 |
2 |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况,满足行权条件。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
3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8%;(2)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6%。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指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4]0011007834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1,175,865,495.37元,净利润120,999,136.57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656,311,848.94元,净利润60,889,166.85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为79.16%,净利润增长率为98.72%,2023年度业绩满足行权条件。 | ||||||
4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数量×个人行权比例(Y)。激励对象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 230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A,满足全额行权条件;30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B,满足80%的行权条件;2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C,满足60%的行权条件;30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D(含已离职人员22名),本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相关行权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2021年5月25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进行如下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由
9.08元/股调整为8.73元/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由18.16元/份调整为17.81元/份。
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2022年6月14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8.73元/股调整为8.23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7.81元/份调整为
17.31元/份。
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2023年6月2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8.23元/股调整为7.93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7.31元/份调整为
17.01元/份。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2024年6月27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7.93元/股调整为7.33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7.01元/份调整为
16.41元/份。
上述调整价格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12日、2022年7月2日、2023年6月14日、2023年7月4日、2024年7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四、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1、股票期权简称:博士JLC1
2、股票期权代码:036465
3、本期期权实际行权人数:262人
4、本期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6.41元/份(调整后)
5、本期可行权的股份数量:923,880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301%。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7、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8、本期股票期权行权期限:具体可行权时间为自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自主行权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至2025年6月27日止。
根据可交易日及行权手续办理情况,本次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7月17日至2025年6月27日止。
9、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如适用法律的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不得行权期间将自动适用变化后的规定):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10、公司自主行权承办券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主行权系统进行自主申报行权。
11、本期实际可行权激励对象以及股票期权股份数量: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份) | 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份) | 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占已获授股票期权总量的比例 |
周演文 | 副总经理 | 30,000 | 9,000 | 30.00% |
杨勇 | 副总经理 | 30,000 | 9,000 | 30.00%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 (260人) | 3,098,000 | 905,880 | 29.24% | |
合计 | 3,158,000 | 923,880 | 29.26% |
注:1、上述可行权数量已剔除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
2、表格中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所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差异的原因是:2024年2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并聘任新一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故上表披露的是目前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况。
3、本次激励计划剔除离职人员后,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原本剩余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966,600份;
4、本期可行权的实际股票期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为准。
12、本次行权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激励对象行权资金以自筹方式解决,公司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13、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规定注销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五、公司参与股权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公司副总经理周演文先生不存在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杨勇先生于2024年1月24日通过二级市场卖出公司股票,该行为发生于其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之前。除前述人员外,本次激励计划无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为避免出现短线交易等违规行为,谨慎考虑,杨勇先生不得在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24日期间进行股票期权的行权。参与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即行权后6个月内不得卖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卖出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后6个月内不得行权。
六、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完成后,公司股份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假设本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股本总额将增加923,880股,股本的增加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三)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激励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影响及变化的说明公司在授予日采用Black-Scholes模型作为定价模型来计算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
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七、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及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行权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八、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权激励自主行权承办券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业务服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相关业务系统功能符合上市公司有关业务操作及合规性需求,符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于自主行权系统的接口要求,并已完成所有准备工作。
2、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如有)、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