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眼镜: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622 证券简称:博士眼镜 公告编号:2025-009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ALEXANDER LIU先生及实际控制人之一LOUISAFAN女士合计持有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份73,912,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2.1604%)。其中,ALEXANDER LIU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5,491,66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0.2448%),LOUISA FAN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8,420,93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1.9156%)。上述股东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累积不超过4,718,49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6915%)。
公司于近日收到ALEXANDER LIU先生、LOUISA FAN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1 | ALEXANDER LIU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 | 35,491,665 | 20.2448% |
2 | LOUISA FAN | 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 总经理 | 38,420,935 | 21.9156% |
合计 | 73,912,600 | 42.1604%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ALEXANDER LIU先生及实际控制人之一LOUISAFAN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是175,312,931股。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尚在自主行权过程中,公司总股本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会随之变动。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东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
ALEXANDER LIU先生、LOUISA FAN女士的减持原因均为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
ALEXANDER LIU先生、LOUISA FAN女士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票(含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比例和方式
股东名称 |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减持方式 |
ALEXANDER LIU | 4,718,494 | 2.6915%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
LOUISA FAN | |||
合计 | 4,718,494 | 2.6915% | - |
注:(1)若在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则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是175,312,931股。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尚在自主行权过程中,公司总股本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会随之变动。
4、减持期间:减持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即从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6月10日,在此期间如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减持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方式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拟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ALEXANDER LIU先生、LOUISA FAN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减持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1)关于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ALEXANDER LIU、LOUISA FAN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持有的公司上市前已发行的全部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ALEXANDER LIU、LOUISA FAN承诺:除上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申报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该等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若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关于锁定期满后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ALEXANDER LIU、LOUISA FAN的持股及减持意向如下:本人意在长期持有公司股票,除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后3年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外,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上市时持有公司股票数量的5%,第一年剩余未减持部分不累计到第二年,且减持后仍需保持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地位,减持方式包括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减持价格(复权后)不低于发行价。本人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的监管措施或处罚;同时公司董事会将发布声明予以谴责。
截至本公告日,ALEXANDER LIU先生、LOUISA FAN女士已严格履行了其所作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上述相关承诺事项。
(三)ALEXANDER LIU先生、LOUISA FAN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ALEXANDER LIU先生、LOUISA FAN女士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二)ALEXANDER LIU先生、LOUISA FAN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三)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四)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ALEXANDER LIU先生、LOUISA FAN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