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捷微电:关于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623 证券简称:捷捷微电 公告编号:2023-126证券代码:123115 证券简称:捷捷转债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决定于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启东市经济开发区钱塘江路3000号101办公楼1楼多功能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12 月 22 日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23 |
本次交易整体方案 | ||
2.01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 |
2.02 | 募集配套资金 | √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 | ||
2.03 | 标的资产和交易对方 | √ |
2.04 | 交易价格和支付方式 | √ |
2.05 | 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 √ |
2.06 |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 |
2.07 | 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 √ |
2.08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 | √ |
2.09 | 发行数量 | √ |
2.10 | 股份锁定期安排 | √ |
2.11 | 过渡期安排 | √ |
2.12 |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2.13 | 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 √ |
2.14 | 决议的有效期 | √ |
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 ||
2.15 | 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 √ |
2.16 |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 |
2.17 | 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 √ |
2.18 | 募集配套资金规模及发行数量 | √ |
2.19 | 锁定期安排 | |
2.20 |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 √ |
2.21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关系 | √ |
2.22 |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2.23 | 决议的有效期 | √ |
3.00 | 《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 |
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4.00 |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5.00 |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 √ |
6.00 | 《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 √ |
7.00 | 《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 |
8.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 √ |
9.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修订)>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 √ |
14.00 |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 √ |
15.00 | 《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 √ |
16.00 |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 √ |
17.00 | 《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 √ |
18.00
18.00 |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议案》 | √ |
19.00 |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 √ |
20.00 |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目的的相关性和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 |
21.00 | 《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22.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本次会议审议的第1.00-22.0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与议案1.00至议案22.00涉及事项有关联关系的关联股东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同时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日及2023年12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周一)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秘办,地址:江苏省启东市经济开发区钱塘江路3000号;邮编22620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请注明“捷捷微电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通过信用担保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提交有关资料。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须通过开户证券公司委托行使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权。
(4)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2023年12月25日17:00之前与公司联系,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家铨、沈志鹏联系电话:0513-83228813联系传真:0513-83220081电子邮箱:jj@jjwdz.com联系地址:江苏省启东市经济开发区钱塘江路3000号邮编:226200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通知。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623;投票简称:“捷捷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上午09:15至下午15:
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23 | |||
本次交易整体方案 | |||||
2.01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 | |||
2.02 | 募集配套资金 | √ |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 | |||||
2.03 | 标的资产和交易对方 | √ | |||
2.04 | 交易价格和支付方式 | √ | |||
2.05 | 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 √ | |||
2.06 |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 | |||
2.07 | 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 √ | |||
2.08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 | √ |
2.09
2.09 | 发行数量 | √ | |||
2.10 | 股份锁定期安排 | √ | |||
2.11 | 过渡期安排 | √ | |||
2.12 |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
2.13 | 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 √ | |||
2.14 | 决议的有效期 | √ | |||
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 |||||
2.15 | 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 √ | |||
2.16 |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 | |||
2.17 | 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 √ | |||
2.18 | 募集配套资金规模及发行数量 | √ | |||
2.19 | 锁定期安排 | √ | |||
2.20 |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 √ | |||
2.21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关系 | √ | |||
2.22 |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
2.23 | 决议的有效期 | √ | |||
3.00 | 《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 √ |
7.00
7.00 | 《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修订)>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 √ | |||
14.00 |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 √ | |||
15.00 | 《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 √ |
16.00
16.00 |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 √ | |||
17.00 | 《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 √ | |||
18.00 |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议案》 | √ | |||
19.00 |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 √ | |||
20.00 |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目的的相关性和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 | |||
21.00 | 《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22.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需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委托人证件号码、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备注:
1、上述提案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 做出投票指示,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3、授权委托期限:自本次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年 月 日
附件3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法人股东注册号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 是否委托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备注 |
备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12月25日17:00之前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