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捷微电: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查股网  2023-12-22  捷捷微电(30062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623 证券简称:捷捷微电 公告编号:2023-127证券代码:123115 证券代码:捷捷转债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捷捷微电”)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南通苏通集成电路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通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苏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南通峰泽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南通挚琦智能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捷捷微电(南通)科技有限公司30.24%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等有关规定,捷捷微电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了查询。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期间为:自上市公司首次披露重组事项前6个月至本次交易之《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披露日止,即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8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主要负责人;

3、交易对方及其主要负责人;

4、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6、上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

7、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机构和人员。

三、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相关方提供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查期间内,上述纳入本次交易核查范围内的自然人及机构存在以下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一)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姓名身份交易日期交易类别成交数量(股)结余数量(股)
倪凯忠交易对方峰泽一号的有限合伙人2023.07.07买入2,0004,000
2023.10.11买入6004,600
2023.11.09卖出2,8001,800
2023.11.29卖出1,400400
2023.11.30买入1,0001,400
张毅骏捷捷南通科技副总经理2023.06.06买入6,00068,000
2023.06.08买入6,00074,000
2023.06.09买入6,00080,000
张振淼捷捷南通科技副总经理张毅骏的父亲2023.06.06买入5,00071,000
2023.06.08买入6,00077,000
2023.06.09买入5,00082,000
崔胜全捷捷南通科技财务负责人周欣荣2023.06.09买入1001,500
2023.08.16买入1001,600
姓名身份交易日期交易类别成交数量(股)结余数量(股)
的配偶2023.08.22买入1001,700
陆石 (01******36)捷捷南通科技股东众禾投资有限合伙人陆一啸的父亲2023.09.08买入500500
2023.09.14买入5001,000
2023.09.18买入1,0002,000
2023.09.21买入1,0003,000
2023.09.22卖出2,500500
2023.10.16买入5001,000
2023.10.17买入1,0002,000
2023.10.18买入2,0004,000
2023.10.20买入1,0005,000
2023.10.24卖出2,0003,000
2023.11.06卖出3,000-
陆石 (02******74)2023.06.12卖出800100
2023.09.18买入1,5001,600
朱益丹捷捷南通科技股东众禾投资有限合伙人陆一啸的配偶2023.09.15买入600600
2023.11.08卖出600-
林艺璇交易对方南通挚琦有限合伙人陶方琦的配偶2023.06.01卖出1,800200
2023.06.02买入1,3001,500
2023.06.05买入5002,000
2023.06.06买入4,0006,000
2023.06.07卖出5,200800
2023.06.08买入7,7008,500
2023.06.09卖出8,300200
2023.06.12买入3,8004,000
2023.06.13买入1,0005,000
2023.06.13卖出4,0001,000
2023.06.14买入1,0002,000
2023.06.15买入6,0008,000
2023.06.15卖出2,0006,000
2023.06.16买入4,00010,000
姓名身份交易日期交易类别成交数量(股)结余数量(股)
2023.06.16卖出6,0004,000
2023.06.19买入2,0006,000
2023.06.20卖出3,0003,000
2023.06.26买入1,0004,000
2023.07.05卖出3,0001,000
2023.07.10买入2,0003,000
2023.07.10卖出1,0002,000
2023.07.14买入8002,800
2023.07.14卖出1,8001,000
2023.07.20买入1,0002,000
2023.07.21买入1,0003,000
2023.07.25卖出3,000-
孙家训捷捷微电的副总经理(于2023年9月25日任职)2023.09.12买入47,953110,243
2023.09.13买入11,500121,743
徐洋捷捷微电的副总经理(于2023年9月25日任职)2023.06.28卖出10,000130,600
2023.06.30卖出10,000120,600
2023.07.21卖出5,000115,600
2023.08.14卖出20,00095,600
2023.09.06卖出10,00085,600
楚丹丹捷捷南通科技采购物流部部长秦再军的配偶2023.08.07买入12,70087,700

针对前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事宜,相关人员出具了如下书面承诺:

1、倪凯忠、杨海英

(1)倪凯忠出具书面承诺如下:

“1、本人证券账号系本人配偶杨海英管理,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系其基于对证券市场公开信息独立判断进而做出的投资决策,属于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本人未向本人配偶泄露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本人配偶作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指示。

2、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且今后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利用任何便利获取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

3、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在自查期间,除股票交易自查报告中已披露的买卖捷捷微电股票的情况外,不存在其他买卖捷捷微电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捷捷微电股份的情况。

4、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5、本人声明上述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与重大遗漏,并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杨海英出具书面承诺如下:

“1、本人配偶倪凯忠证券账号系本人管理,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系本人基于对证券市场公开信息独立判断进而做出的投资决策,属于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本人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公开前对该内幕信息不知情,本人配偶倪凯忠未向本人泄露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本人作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指示。

2、除股票交易自查报告中已披露的买卖捷捷微电股票的情况外,本人不存在其他买卖捷捷微电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捷捷微电股份的情况。

3、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4、本人声明上述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与重大遗漏,并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张毅骏、孙家训、徐洋、秦再军出具书面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系本人知晓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之前,系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基于对证券市场公开信息独立判断进而做出的投资决策,属于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

2、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且今后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利用任何便利获取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

3、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在自查期间,除股票交易自查报告中已披露的买卖捷捷微电股票的情况外,不存在其他买卖捷捷微电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捷捷微电股份的情况。

4、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5、本人声明上述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与重大遗漏,并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张振淼、楚丹丹出具书面承诺如下:

“1、本人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系本人儿子/配偶知晓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之前,系本人基于对证券市场公开信息独立判断进而做出的投资决策,属于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

2、除股票交易自查报告中已披露的买卖捷捷微电股票的情况外,本人不存在其他买卖捷捷微电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捷捷微电股份的情况。

3、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4、本人声明上述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与重大遗漏,并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周欣荣、陆一啸、陶方琦出具书面承诺如下:

“1、本人直系亲属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系其基于对证券市场公开信息独立判断进而做出的投资决策,属于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本人未向本人直系亲属泄露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本人直系亲属作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指示。

2、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且今后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利用任何便利获取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

3、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及各自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在自查期间,除股票交易自查报告中已披露的买卖捷捷微电股票的情况外,不存在其他买卖捷捷微电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捷捷微电股份的情况。

4、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5、本人声明上述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与重大遗漏,并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崔胜全、陆石、朱益丹、林艺璇出具书面承诺如下:

“1、本人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系本人基于对证券市场公开信息独立判断进而做出的投资决策,属于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本人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公开前对该内幕信息不知情,本人直系亲属未向本人泄露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本人作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指示。

2、除股票交易自查报告中已披露的买卖捷捷微电股票的情况外,本人不存在其他买卖捷捷微电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捷捷微电股份的情况。

3、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4、本人声明上述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与重大遗漏,并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法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华创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账户性质累计买入(股)累计卖出(股)《重组报告书》披露日持有(股)
融券专用证券账户56,40056,400-

针对上述买卖股票的行为,华创证券说明与承诺如下:

“1、本公司已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执行内部信息隔离制度,充分保障了职业操守和独立性。本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信息隔离墙机制,各业务之间在机构设置、人员、信息系统、资金账户、业务运作、经营管理等方面形成了独立隔离机制及保密信息的管理和控制机制等,以防范内幕交易及避免因利益冲突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2、本公司融券专用证券账户交易捷捷微电股票主要系公司客户融券交易行为,不带有自营的择时、选股观点,该账户买卖捷捷微电股票与本次交易无关联性,系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业务规则而进行的正常业务活动。

3、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承诺:在上述自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捷捷微电股票及可转债的行为;在本次上市公司重组过程中,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捷捷微电股票及可转债、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交易事宜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

4、若本公司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公司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四、自查结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自查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以及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主体出具的声明与承诺等文件,在自查期间,除本自查报告“三、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所列情形外,核查范围内其他机构、人员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在上述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相关承诺函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相关人员在自查期间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内幕交易的行为,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的障碍。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3、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自查报告》《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