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捷微电: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23 证券简称:捷捷微电 公告编号:2024-016证券代码:123115 证券简称:捷捷转债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善兵先生、董事张祖蕾先生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善兵先生、董事张祖蕾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告知函》,黄善兵先生、张祖蕾先生于2024年2月6日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增持公司股份1,220,124股、999,939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17%、0.14%,并拟自2024年2月6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总金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1000万元。现将具体信息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善兵先生、董事张祖蕾先生。
2、增持计划实施前,黄善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8,464,000股,通过控股股东江苏捷捷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43,6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为27.45%;张祖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9,540,058股,通过南通中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8,60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为5.18%。
3、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黄善兵先生、董事张祖蕾先生没有已披露的增持计划。
4、本次公告前6个月,黄善兵先生、董事张祖蕾先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情况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目的:基于对公司价值和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实施本次增持。
2、本次增持的数量及比例:
增持人 | 增持方式 | 增持时间 | 增持数量(股) | 本次增持成交均价(元/股) | 增持前 | 增持后 | ||
持股数量(股) | 总股本占比 | 持股数量(股) | 总股本占比 | |||||
黄善兵 | 集中竞价 | 2024年2月6日 | 1,220,124 | 11.38 | 58,464,000 | 7.94% | 59,684,124 | 8.11% |
张祖蕾 | 集中竞价 | 2024年2月6日 | 999,939 | 12.08 | 19,540,058 | 2.65% | 20,539,997 | 2.79% |
注:1、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捷捷转债,债券代码:123115)于2021年12月15日进入转股期,上述持股比例采用截至2024年2月5日的股本总数736,321,290股计算。
2、上表中的增持前持股数量为直接持股数量。
3、增持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三、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捷捷微电未来发展前景及战略规划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充分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黄善兵先生拟增持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人民币,张祖蕾先生拟增持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人民币。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价格将不设置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6、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日起未来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7、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说明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以及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及后续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及后续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上述人员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增持股份后至少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