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捷微电:关于捷捷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捷捷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3115,债券简称:捷捷转债调整前转股价格:28.75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28.07元/股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10月31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79号文同意注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1,95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6月2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捷捷转债”,债券代码“123115”。
根据《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捷捷转债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公司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
=P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
=(P
+A*k)/(1+k);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派送现金股利:P
=P
-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
=(P
-D+A*k)/(1+n+k)。其中:P
为调整后转股价,P
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1、价格调整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334号),同意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南通苏通集成电路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7,977,457股股份、向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7,326,236股股份、向南通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814,026股股份、向南通苏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4,884,157股股份、向江苏南通峰泽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6,280,525股股份、向南通挚琦智能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4,070,131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2024年10月14日受理捷捷微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捷捷微电的股东名册。捷捷微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为41,352,532股(其中限售股数量为41,352,532股),发行后捷捷微电总股本为776,219,992股。该批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4年10月31日。
2、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捷捷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增发新股或配股:P
=(P
+A*k)/(1+k)=(28.75+15.97*41,352,532/734,867,460)/(1+41,352,532/734,867,460)≈28.07元/股(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其中:P
为调整后转股价,P
为调整前转股价,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
调整后的捷捷转债转股价格为:28.0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0月31日(股份上市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