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捷微电:关于捷捷转债赎回实施暨即将停止转股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23 证券简称:捷捷微电 公告编号:2024-113证券代码:123115 证券简称:捷捷转债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捷捷转债”赎回实施暨即将停止转股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最后转股日:2024年11月27日
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7日收市前,持有“捷捷转债”的投资者仍可进行转股,2024年11月27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捷捷转债”将停止转股,剩余可转债将按照100.70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投资者可能面临投资损失。
截至2024年11月22日收市后,距离2024年11月28日(“捷捷转债”赎回日)仅剩余3个交易日。
2、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捷捷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3、特别提醒“捷捷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特别提示:
1、“捷捷转债”赎回价格:100.70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1.5%,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条件满足日:2024年11月6日
3、停止交易日:2024年11月25日
4、停止转股日:2024年11月28日
5、赎回登记日:2024年11月27日
6、赎回日:2024年11月28日
7、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4年12月3日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4年12月5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本次赎回完成后,“捷捷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摘牌。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捷捷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11、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捷捷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12、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2024年11月27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捷捷转债”,将按照100.70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捷捷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捷捷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自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1月6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捷捷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30日为28.75元/股,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为28.07元/股)的130%(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30日为37.38元/股,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为36.49元/股),已满足《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捷捷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行使“捷捷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现将“捷捷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79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19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500.00万元,扣除相关各项发行费用25,318,454.4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169,681,545.59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6月2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捷捷转债”,债券代码“123115”。
(2)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6月15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12月15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年6月7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即从2021年12月15日至2027年6月7日。
(3)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捷捷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9.00元/股。
1、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上述议案后于2022年5月10日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6元(含税)。调整后的捷捷转债转股价格为:28.8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14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2、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上述议案后于2023年5月10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5元(含税)。调整后的捷捷转债转股价格为:28.7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4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3、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由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捷捷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28.81元/股,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2024年5月29日。
4、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上述议案后于2024年4月8日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8元(含税)。调整后的捷捷转债转股价格为:28.7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5、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334号),同意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南通苏通集成电路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7,977,457股股份、向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7,326,236股股份、向南通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814,026股股份、向南通苏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4,884,157股股份、向江苏南通峰泽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6,280,525股股份、向南通挚琦智能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4,070,131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2024年10月14日受理捷捷微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
列入捷捷微电的股东名册。捷捷微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为41,352,532股(其中限售股数量为41,352,532股)。该批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4年10月31日。调整后的捷捷转债转股价格为:28.0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0月31日(股份上市日)起生效。
二、“捷捷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1)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捷捷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2)触发情况
自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1月6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捷捷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30日为28.75元/股,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为28.07元/股)的130%(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30日为37.38元/股,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为36.49元/股),已满足《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公
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三、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及确认依据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捷捷转债”赎回价格为100.70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1.5%×170/365=0.70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70=100.70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2)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4年11月27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捷捷转债”持有人。
(3)赎回程序、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捷捷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捷捷转债”自2024年11月25日起停止交易。
3、“捷捷转债”自2024年11月28日起停止转股。
4、2024年11月28日为“捷捷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4年11月27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捷捷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捷捷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4年12月3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4年12月5日为赎回款到达“捷捷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捷捷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捷捷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捷转债
(4)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董秘办
咨询地址:江苏省启东市经济开发区钱塘江路3000号
联系电话:0513-83228813
联系邮箱:jj@jjwdz.com
四、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交易“捷捷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在“捷捷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善兵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苏捷捷投资有限公司期初合计持有1,602,595张“捷捷转债”,期间合计卖出1,602,595张“捷捷转债”,期末持有0张“捷捷转债”。董事张祖蕾先生期初持有338,940张“捷捷转债”,期间合计卖出338,940张“捷捷转债”,期末持有0张“捷捷转债”。除以上情形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捷捷转债”的情形。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捷捷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每张面额为100.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必须是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3、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备查文件
1、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4、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捷捷转债”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