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捷微电: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秀国)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秀国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袁秀国作为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在2024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恪尽职守,按时出席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袁秀国,男,195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法学士。1995年调入上海证券交易所后,先后任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市场发展部经理、国际发展部高级经理、投资者教育中心负责人、市场发展委员会首席代表(江苏)、资本市场研究所和发行上市部执行经理等职。2020年9月任职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主要履行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工作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12次,股东大会3次,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审阅议案,结合自身专业领域的知识和经验,提出合理建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的表决权。本人认为,本报告年度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2024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没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会上,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针对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利润分配、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相关议案,本人均进行了详细的审查工作,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对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担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中担任主任委员,在2024年度履行了如下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从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认真审议了《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一次性项目奖金激励方案的议案》及《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2026年发展战略方案》。在平时的工作中,本人积极了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尽责情况,监督公司薪酬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的实际执行情况,切实履行委员的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提高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水平、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现场考察等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考察,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业务发展状况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积极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情况,并持续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除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外,本人亦持续督促并核查公司董事、高管的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以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均予以积极配合,比如向本人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组织或者配合本人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对本人在审阅相关议案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了足够的重视并采纳,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及环境基础。
三、重点关注事项履职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主动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4月8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4、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重大重组事项
对公司重大事项报批材料进行审核,批准<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其摘要的披露等,对交易相关事项进行完善。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为41,352,532股,上市日期为2024年10月31日。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数量为14,108,968股,上市日期为2024年12月17日。
四、其他工作
1、2024年度,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4年度,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4年度,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人在2024年度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本人将继续以认真、勤勉、谨慎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
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个人专长,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各种有价值的参考意见。特此报告。谢谢!
述职人:袁秀国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