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兴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05  万兴科技(300624)公司公告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波动幅度较大,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并提示相关可能的风险如下: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经营方式和主要市场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没有参与ChatGPT产品与服务的研发工作,不会给公司直接带来收入,且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股票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2、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连续2个交易日内(即2023年4月28日、5月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且未公开的信息。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

证券代码:300624 证券简称:万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0债券代码:123116 债券简称:万兴转债司股票;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员工持股公司宿迁家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兴网络”)、宿迁兴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亿网络”)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太兵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家兴网络、兴亿网络分别于2023年2月8日、2023年3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员工持股公司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2023-008)。家兴网络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55.55万股,兴亿网络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84万股。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4日、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累计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1、2023-056);于2023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于2023年4月18日、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员工持股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5、2023-05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家兴网络、兴亿网络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董事会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近期人工智能相关概念热度提升、涨幅明显,公司再次提醒投资者:目前AIGC市场仍处于发展初期,具体需求演变节奏、技术研发成果具有不确定性,在产品和功能落地效果和时间上也存在不确定性;随着市场和技术的发展,更多头部企业和技术团队进入商业竞争领域,竞争可能进一步加剧。同时,公司没有参与ChatGPT产品与服务的研发工作,不会给公司直接带来收入。

请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在《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中披露的各种风险提示,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2、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五、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