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兴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01  万兴科技(300624)公司公告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太兵先生直接持有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3,128,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0%),通过宿迁家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兴网络”)及宿迁兴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亿网络”)间接控制公司股份19,619,6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5%),合计控制公司31.05%的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太兵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及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6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0%)。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太兵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股份数量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吴太兵23,128,56016.80%

吴太兵先生通过家兴网络及兴亿网络间接控制公司股份19,619,6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5%,合计控制公司31.05%的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主要用于回购员工持股公司部分股份及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和比例: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06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0%);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及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太兵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太兵以及一致行动人兴亿网络、家兴网络承诺: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直接或通过兴亿网络、家兴网络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吴太兵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发行人可转让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吴太兵承诺: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本人已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证券代码:300624 证券简称:万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5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股东及时告知公司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配合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吴太兵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