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兴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数量过半暨股份变动累计超过1%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25  万兴科技(300624)公司公告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数量过半

暨股份变动累计超过1%的公告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太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12.8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0%),通过宿迁家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兴网络”)及宿迁兴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亿网络”)间接控制公司股份1,961.9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25%),合计控制公司31.05%的股份。计划自预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及自预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6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0%)。

近日,公司收到吴太兵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情况的告知函》,吴太兵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已累计减持股份数量160.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17%。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数量已过半,吴太兵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变动超过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吴太兵大宗交易2023.6.30-2023.7.2487.02683,2000.50%
集中竞价2023.7.13-2023.7.24102.95922,3000.67%
合计1,605,5001.17%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太兵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宿迁家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宿迁兴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 (股)占当时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 (股)占目前总股本比例
吴太兵合计持有股份23,128,56016.80%21,523,06015.6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782,1404.20%4,176,6403.03%
有限售条件股份17,346,42012.60%17,346,42012.60%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变动超过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太兵家兴网络、兴亿网络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泽田路2号********宿迁市宿城区洋北镇港城路与疏港大道交叉口向东100米运河宿迁港产业园2号楼212-7室 宿迁市宿城区洋北镇港城路与疏港大道交叉口向东100米运河宿迁港产业园2号楼212-8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5月31日-2023年7月24日
股票简称万兴科技股票代码300624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A股、B股等)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A股1,916,0001.39%
合 计1,916,0001.39%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不适用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当时总股本 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42,748,23431.05%40,832,23429.6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5,401,81418.45%23,485,81417.06%
有限售条件股份17,346,42012.60%17,346,42012.6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吴太兵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8日、2023年3月20日、2023年6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员工持股公司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2023-008)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上述股份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情况。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1、表格中数据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证券代码:300624 证券简称:万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3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其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太兵先生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吴太兵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