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兴科技:关于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查股网  2023-11-24  万兴科技(300624)公司公告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背景

近年来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因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外币收汇金额逐年增长,为了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基于自身实际业务需求,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产品或组合,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套期保值、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组合产品等。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且该等外汇衍生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合法、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三、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因公司业务持续发展需要,外币收汇金额逐年增长,公司及子公司收款币种存在兑换操作,继而会造成公司的外汇风险敞口。为此,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因此,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必要性。

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对业务操作原则、业务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及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控制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因此,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可行性。

四、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1、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开展金额不超过

4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2、交易对象:经监管机构批准、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3、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流动性安排: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背景,交易金额和交易期限与预期外汇收支期限相匹配。

五、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会选择拥有良好信用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作为交易对手,履约风险较小。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六、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平抑汇率波动对外销业务的盈利能力造成较大波动风险之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严格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七、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围绕公司实际业务需求进行的,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公司已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并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公司所计划采取的针对性风险管理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