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兴科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5-29  万兴科技(300624)公司公告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吴太兵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朱雯雯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应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朱雯雯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吴太兵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熊晨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本公告日起,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吴太兵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职务。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朱雯雯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0755-86665000;

传真:0755-86117737;

电子信箱:zhengquan@wondershare.cn;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天二路软件产业基地5栋D座10楼。

特此公告。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300624 证券简称:万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1附件:

1、朱雯雯女士个人简历

朱雯雯女士,中国国籍,1983年出生,北京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5月29日起,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截止目前,朱雯雯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条、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熊晨女士个人简历

熊晨女士,中国国籍,1984年出生,清华大学MBA硕士,2015年2月至2020年9月任北京中清龙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CFO,2020年9月至2023年9月任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CFO和董事会秘书。2023年9月6日加入公司任财务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止目前,熊晨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