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兴科技:关于收到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总经理吴太兵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以下简称“《提议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基本情况和提议时间
1、提议人(享有提案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总经理吴太兵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8月12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吴太兵先生向董事会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三、提议人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1.78元/股(含)。(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8、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按照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的上下限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71.78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78,630股(取整)至557,258股(取整),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4%至0.29%。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且在本次回购期间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
五、提议人承诺
吴太兵先生承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六、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已就上述提议进行研究、讨论、制定具体回购方案并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