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兴科技: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19  万兴科技(300624)公司公告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19 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9 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19 日9:15 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软件产业基地5 栋D 座3 楼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太兵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万兴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4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为54,001,7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22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2,099,2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35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共23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902,5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9873%。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39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930,4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18%。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93,336,324 股,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94,394 股,公司“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31,400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以及《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 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以及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均放弃 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为192,710,530 股。)

会。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

3、会议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章顺文先生、李圣杰女士、戴扬先生(已换届 离任)2025 年度述职报告和公司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53,918,1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2%; 反对7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0%;弃权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98%。

同意1,846,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695%;反对7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60%;弃权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5%。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53,916,6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24%; 反对7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8%;弃权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98%。

同意1,845,3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918%;反对7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37%;弃权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5%。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同意53,917,6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3%; 反对7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0%;弃权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157%。

同意1,846,3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436%;反对7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161%;弃权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03%。

(四)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01《关于董事长吴太兵先生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吴太兵、宿迁兴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同意1,793,9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266%; 反对7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87%;弃权

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4247%。

同意1,785,5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4941%;反对7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663%;弃权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96%。

4.02《关于职工代表董事张铮先生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张铮回避表决。

同意53,841,7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90%; 反对8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4%;弃权 6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285%。

同意1,778,7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419%;反对8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632%;弃权6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950%。

4.03《关于董事林倩晖先生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53,849,5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82%; 反对8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0%;弃权 6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289%。

同意1,778,2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160%;反对8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787%;弃权6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53%。

4.04《关于独立董事章顺文先生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53,849,0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72%; 反对8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0%;弃权 7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298%。

同意1,777,7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901%;反对8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787%;弃权7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12%。

4.05《关于独立董事李圣杰女士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53,849,4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80%; 反对8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1%;弃权 6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289%。

同意1,778,1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108%;反对8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39%;弃权6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53%。

(五)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5.01《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 理制度》

同意53,241,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28%; 反对743,7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72%;弃权

1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00%。

同意1,170,5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6361%;反对743,7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8.5248%;弃权1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92%。

5.02《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同意53,242,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41%; 反对743,7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72%;弃权 1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87%。

同意1,171,2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6723%;反对743,7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8.5248%;弃权1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29%。

5.03《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同意53,242,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34%; 反对743,4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66%;弃权 1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00%。

同意1,170,8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6516%;反对743,4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8.5092%;弃权1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92%。

5.04《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同意53,235,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11%; 反对750,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89%;弃权 1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00%。

同意1,164,2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3097%;反对750,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8.8511%;弃权1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92%。

该子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05《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同意53,850,1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93%; 反对8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2%;弃权 7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306%。

同意1,778,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470%;反对8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010%;弃权7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1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林婕律师、董倩律师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 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19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