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雄极光: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25 证券简称:三雄极光 公告编号:2023-038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于自身业务需求,原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巴马资管”、“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3年4月10日通过其管理的旗下私募基金产品“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万象益新5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93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4979%。本次权益变动后,阿巴马资管通过“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万象益新5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万象益新5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计持有公司13,96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2%,不再是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近日,公司收到阿巴马资管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阿巴马资管于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通过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万象益新5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23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701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
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类型 |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万象益新5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大宗交易 | 2023年4月10日 | 11.73 | 935,700 | 0.334979% | 人民币普通股 |
2023年4月26日 | 11.15 | 1,344,300 | 0.481257% | 人民币普通股 | ||
2023年4月28日 | 11.77 | 951,900 | 0.340779% | 人民币普通股 | ||
合计 | 3,231,900 | 1.157014% | - |
二、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万象益新5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万象益新5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住所 |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7059(集中办公区)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28日 | |||
股票简称 | 三雄极光 | 股票代码 | 300625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3,231,900 | 1.157014% | ||
合计 | 3,231,900 | 1.157014%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不适用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万象益新5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合计持有股份 | 3,231,900 | 1.157014% | 0 | 0.00000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231,900 | 1.157014% | 0 | 0.000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00% | 0 | 0.000000% | ||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万象益新5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合计持有股份 | 11,670,300 | 4.177947% | 11,670,300 | 4.17794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670,300 | 4.177947% | 11,670,300 | 4.17794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00% | 0 | 0.000000% | ||
合计持有股份 | 合计持有股份 | 14,902,200 | 5.334961% | 11,670,300 | 4.17794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902,200 | 5.334961% | 11,670,300 | 4.17794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00% | 0 | 0.000000%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本次变动为履行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除该报告书已披露的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 截止至2023年4月2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其管理的旗下私募基金产品“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万象益新5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23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7014%。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股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其管理的旗下私募基金产品“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万象益新5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万象益新5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于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8月26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4,902,2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5.32%。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合计增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5%时,未立即停止增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违反规定买入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对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增持超过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5%的部分股份(即906,650股股票,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24579%),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上述表格中相关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有差异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情形。
2.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