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雄极光:监事会决议公告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在广州市南沙区公司榄核总部D栋一楼大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区艳琼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讨论,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监事会对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61)刊登于2023年8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
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60)。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3-062)。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