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瑞股份: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14  华瑞股份(300626)公司公告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张波先生和谢辉先生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并了解其职业、学历、详细的工作经历等情况,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因此,我们同意补选张波先生和谢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朱一鸿 何焕珍 张荣晖

2023年8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