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瑞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以微信、电话的形式将会议通知及材料送达公司各位监事。2023年10月27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永田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