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瑞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的基金延长期限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2-15  华瑞股份(300626)公司公告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的基金延长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金概述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全资子公司杭州胜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胜克”)使用自有资金10,000万元投资入伙杭州申通物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基金”),成为其有限合伙人,并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基金债务承担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入伙杭州申通物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7)。

二、基金延期情况

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期限为五年,自2018年2月10日起计算,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执行事务合伙人可独立决定将合伙企业的期限延长二年;其后,如果合伙企业经营需要,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提议并经合计持有总认缴出资额50%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合伙企业的期限可再延长一年。

2023年,执行事务合伙人已独立决定将合伙企业的期限延长二年。现因基金投资的申通南京智慧物流产业园项目仍在运营中,尚未退出,但基金期限于2025年2月9日到期,为实现投资人利益的最大化,实现最优的基金收益和合伙人权益,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提议并经合计持有总认缴出资额50%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决定再次延长基金存续期一年,即存续期延长至2026年2月9日。近日,合伙企业已完成合伙期限延长相关内容的备案工作。

三、基金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基金存续期延长事项符合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未改变公司原有权益,

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2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