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测导航: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23  华测导航(300627)公司公告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测导航”或“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1、2019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19年11月28日至2019年12月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OA办公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12月9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证券代码:300627 证券简称:华测导航 公告编号:2023-043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19年12月16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业已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0年2月7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首次授予427名激励对象870万份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20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首次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19年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4.81元/份调整为10.36元/份,股票期权总数由970万份调整为1358万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870万份调整为1218万份,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数量由100万份调整为140万份。

7、2020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0年9月10日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权益授予日,同意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66名激励对象授予14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价格为19.80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1年5月7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10、2021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19年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36元/份调整为10.11元/份,2020年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9.80元/份调整为19.55元/份。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1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1年9月16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13、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4、2022年5月6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15、2022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由5,865,917份调整为8,212,284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5,081,587份调整为7,114,222份,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数量由784,330份调整为1,098,062份;首次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由10.11元/份调整为7.01元/份,预留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由

19.55元/份调整为13.75元/份。

16、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7、2022年9月19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

18、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9、2023年4月25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20、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7.01元/份调整为6.74元/份,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3.75元/份调整为13.48元/份。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股票期权调整的主要内容

1、调整事由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未来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回购股份),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7元(含税)。如自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议通过后至未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发生股本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总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5月19日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需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若在行权前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其中派息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3、调整结果

根据以上公式,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7.01-0.27=6.74元/份;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3.75-0.27=13.48元/份。

公司董事会根据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7.01元/份调整为6.74元/份,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3.75元/份调整为13.48元/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行权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5月19日实施完毕,本次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行权价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行权价格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同意公司此次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行权价格。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于2023年5月22日出具《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之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4、《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